公司名称:东莞长安余炳荣律师
公司编号:fw181
地区选择:
广东东莞
发布日期: 2007-7-24 8:40:41
所 在 地: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
关于东莞余炳荣律师
余炳荣律师,广东鹏派律师事务所律师,中山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,1997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,业务领域涉及公司法律顾问、房地产、合同、债权债务、婚姻家庭、人身损害赔偿、刑事辩护等方面的法律事务,从业至今已10年。
余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、丰富的办案经验,擅长于运用法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受到各界的推崇,经办过大量倍受媒体关注的大案和热点案件:例如为cctv第2套关注的粤东重大偷渡案首犯辩护、为南方电视台关注的汕汾高速公路故意杀人案第二被告人辩护、代理“汕头电视台”“特区青年报”关注的汕头林某诉汕头市某科技公司名誉权纠纷案、代理“汕头都市报”关注的江某、孙某、李某、梁某、郑某和林某等6人诉广东省某高速客运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等。2006年,余律师应邀参加汕头市广播电台《律师在线》栏目、汕头都市报《都市侃吧》栏目法律专题的讨论。
余律师先后担任法律顾问的大型公司有:广东龙光(集团)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(包括深圳市龙光房地产有限公司、佛山市龙光房地产有限公司、汕头市龙光房地产有限公司、广西龙光广贺高速公司有限公司、广东省龙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)、广东泰安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、汕头市泰安物业管理公司、广东省汕头土产进出口公司、广东省果菜进出口公司、汕头市樱明华服饰实业有限公司等。余律师擅于针对各顾问公司的经营特点,帮助公司防范公司经营活动的法律风险。曾应顾问公司的邀请举办多场法律讲座,课题包括《商品房销售法律知识讲座》、《物业管理中的主要法律问题》、《合同法讲座》、《行政许可法与房地产开发经营》等。2007年4月,本律师应房地产公司邀请撰写“特约专刊”论文《谈民营房地产集团公司的管理模式》。
余律师于2006年9月开博,2007年5月在新浪博客安家,以“事实越辩越清、道理越辩越明”为理念,介绍办案思路,总结办案经验,开展法学理论研究,其中“精彩辩词”尽展余律师争针相对、据理力争的智慧;“说法系列”尽显律师即使有理、冷言慢说的风采;“律师说事”点评时事、“诉讼指南”指引维权。2007年5月余律师获得“中顾杯”全国律师博客大赛“优秀博客奖”, 2007年6月余律师根据房地产法律专题讲座讲稿整理的原创博文《商品房法律知识讲座第2讲:关于商品房认购书和定金的效力问题》(博客地址http://blog.sina.com.cn/awene)被“新浪深圳房产”列为精华博文。
余炳荣律师的联系方式:
手机:13922970170
电话:0769-85376818
传真:0769-85376268
新浪博客地址http://blog.sina.com.cn/awene
电子邮箱:285467063@qq.com
QQ:285467063
单位:广东鹏派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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